尊敬的学生、家长朋友:
为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重要思想,以“让天更蓝、山更绿、水更清,让生活更美好”为己任,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、贡献者,森林防火,需要您的参与。
当前,我市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,加之逢周末、清明、“五一”学生放假,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进入重要时间节点。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,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,提高森林防火意识,并切实教育好家人及孩子,在节假日做好以下工作:
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,不断强化学生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;在外务工或常年外出的家长,要从关心、关爱自己子女的角度,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,督促自己子女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。
学生、家长、学校要加强对防火的认识,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。家长和学校要教育好学生不要野外用火、玩火,严禁学生携带火种入山。在森林防火期内,在森林防火区禁止吸烟、烧纸、烧香;烧蜂、烧山狩猎;烤火、野炊、使用火把照明;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;焚烧垃圾;其他非生产性用火的行为。
清明节期间,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方式,严禁明火烧纸、烧香;“五一”期间,在踏青游玩时,严格遵守景区及林区野外用火相关管理规定,避免发生森林火灾。
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森林防火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等抢险救灾工作。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,要及时教育和制止,如制止不了,要及时向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。发现森林火情,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“0871-68686119”。
愿每位家长和孩子“大手牵小手”,参与森林防火,共建绿色家园。
安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