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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理工职业学院可回收废品处置项目--竞争性谈判文件
发布日期:2022-07-18 来源:计划合同部 浏览:1354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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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  谈判公告

云南理工职业学院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公告

 

1.招标条件

云南理工职业学院可回收废品处置项目招标已获审核批准实施,项目业主为云南理工职业学院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。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。

2.项目概况

2.1项目名称:云南理工职业学院可回收废品处置项目。

2.2项目地点:云南省安宁市职教园区麒麟路19号云南理工职业学院。

2.2学院情况:学院占地面积约为533.58亩,目前已建成398461.98m2;预计容纳学生人数为19172人,目前共有在校学生近16000余人。

2.3工作内容:招标人将在学校内规划垃圾分拣区域给投标人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管理,按要求将校园内垃圾桶运输至学校规划的垃圾分拣/堆放区(位置位于5#、6#厂房附近),将垃圾桶内可回收废品进行回收,并由中标人自行处置,所得收益归中标人所有;将垃圾桶内垃圾集中堆放,并派专人配合招标人的垃圾清运车进行装卸。投标人需将垃圾桶清洗干净后放回原位置,并负责垃圾桶堆放点区域(垃圾桶周边5m范围内)的卫生保洁工作。校园内室外公共区域的垃圾桶中可回收废品由中标人自行收集处置,学生公寓、教学楼等室内区域由招标人自行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收集。

2.4招标人仅承诺有且只有一家单位在校内拥有废品回收的权利,废品回收的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,招标人对进出车辆内是否有可回收废品不做任何要求。

2.5 服务周期:本次招标服务期限采用“1+2”模式,即第一年为试用期,若中标人服务未达到招标人标准及要求,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;若在试用期内,中标人有权因自身原因选择退出,中标人应提前三个月告知招标人,若双方均有续约意愿且均未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,则合同自动续期2年。

3.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报名条件

3.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、符合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项目;

3.2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;

3.3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;

3.4投标人具备该项目的相关资质;

3.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